多彩贵州水执行标准T/GZSX 001—2019
多彩贵州水的执行标准为T/GZSX 001—2019,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多彩贵州水的检测情况。(详见多彩贵州水执行标准T/GZSX 001—2019第六条)
6 检验规则
6.1 水源监测
6.1.1 原料用水监测每年丰水期和枯水期各至少一次。遇特殊情况如地震、洪水时,应增加监测次数。
6.1.2 监控水温、界限指标及水质主要组分的变化,矿泉水监测应至少包含附录 A 所列检测指标,泉水监测应至少包含附录 B 所列检测指标。
6.2 组批
同一班次、同一台灌装机灌装、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批。
6.3 抽样
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,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。
6.4 检验
6.4.1 出厂检验
6.4.1.1 产品出厂前,应逐批进行检验,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。
6.4.1.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要求、大肠菌群、铜绿假单胞菌(此项可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
验)、pH 值(仅适用于泉水)、净含量。
6.4.2 型式检验
6.4.2.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。有下列情况之一,也应进行:
——生产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;
——停产后重新恢复生产时;
——水源水质有较大波动时;
——出厂检验结果与日常水质检验记录有较大差别时。
6.4.2.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 5.2 和 5.3 规定的全部指标。
6.5 判定规则
6.5.1 所有指标检测合格时,即判该批产品合格。
6.5.2 微生物指标不符合要求,不得复验,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。
6.5.3 其他指标如有一项及以上不合格,应用留样或重新自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量样品对不合格项目
进行复验,判定以复验结果为准。